欢迎访问北京劳动纠纷律师网,北京劳动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3031037812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知识

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

时间:2024-01-04 11:08:32 来源: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网 阅读:

  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未标题-5.jpg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